涉外离婚诉讼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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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离婚诉讼费多少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的交纳要看是否涉及到财产而定的,涉及到财产的要按一定比例收取受理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的交纳要看是否涉及到财产而定的,涉及到财产的要按一定比例收取受理费用。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