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产权的房子要如何过户? |
释义 | 集体产权房子的过户需要申请人提交申请书、集体产权房子的产权证、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更等材料,由房屋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就发给登记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转移、消灭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转移、消灭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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