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员工提前几天提出离职 |
释义 | 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离职。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那么劳动者就不需要等三天,随时通知随时走: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不需要事先通知: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如果劳动者没有法定的离职条件,也没有经过法定的离职流程就自离的,那么是违法的,如果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如果合同约定违约金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试用期员工提前几天提出离职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