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可以拘留多长时间? |
释义 |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享有一定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的权利,如果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可以由派出所进行实际的执行。一般来说,针对轻微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都是在5日到10日。但是,如果行为人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时,行政拘留的期限可以高达20日。需要注意的是,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不能是派出所,派出所可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是不能作为独立的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决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能够决定的行政处罚,只包括了行政警告以及五百元以下的行政罚款。其他类型的行政处罚,比如说行政拘留、吊销发放的许可证等措施,就必须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一、公安机关留存案底和记录的目的及法律依据有哪些? 1、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 2、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 3、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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