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去派出所登记是不是要分开离婚 |
释义 | 离婚应当去公安机关进行变更户口簿婚姻状况,未去登记的不影响离婚的效果。因为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登记或者离婚的判决书、判决书生效便为解除婚姻关系,未去派出所并无实质影响。 一、法院判决书可以作为离婚证明吗 法院离婚判决书能代表离婚证明,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 二、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法院依法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在当事人签收时生效。实际上,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在法律上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都可以证明男女双方的婚姻状况。所以如果已经领取了有效的离婚判决书的,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而且,因为男女双方拿到离婚判决书时,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所以民政局也不能再给已经离婚的双方进行离婚登记。另外,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与离婚证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婚姻登记系统中不会有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相关记录,所以,如果当事人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要再婚的,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出具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 三、现在去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去离婚需要的手续根据离婚的方式而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应由一方携带起诉书和相关证件直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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