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第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第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第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第四、离婚协议书; 第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第六、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一、结婚证掉了是否可以离婚 结婚证掉了,也可以离婚。当事人在离婚时,发现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领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补领申请后,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补发结婚证,当事人拿到结婚证后,再选择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与配偶对离婚事项能达成约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当事人与配偶对离婚事项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直接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提供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会同意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二、注册结婚手续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注意: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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