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通知说成立基金,强制员工捐款,属于违法吗 |
释义 | 捐款是个人和单位自愿给予金钱支持的行为,不得强迫他人捐款。国家允许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捐款救助,但必须基于自愿原则。强制捐款或规定捐款数额都是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是的。个人和单位将金钱赠送给其它人和单位团体的行为称为捐款,捐款强调的是自愿原则,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强迫他人或者单位进行捐款。国家规定,在国家,集体或者个人遇到紧急或其他情况的时候有关单位可以组织捐款捐物,进行救助,但是一切捐都只能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人不得强制捐与不捐或捐多少,任何强制的行为的违法。 拓展延伸 公司通知员工捐款成立基金,是否涉及违法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通知员工捐款成立基金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首先,强制员工捐款涉及劳动法和个人财产权的问题,可能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其次,公司成立基金的目的和使用方式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如挪用公款或违反慈善法等。因此,公司在通知员工捐款成立基金前,应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性和透明度,避免违法风险的发生。建议公司在决策过程中咨询专业法律意见,并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权益。 结语 捐款是一种自愿的行为,个人和单位向他人或团体赠送金钱的方式。国家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单位可以组织捐款捐物进行救助,但必须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任何强制捐款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通知员工捐款成立基金存在法律风险。强制员工捐款可能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成立基金的目的和使用方式需符合法律规定,避免违法行为。建议公司在决策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和员工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七十六条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六章 投资者保护 第九十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v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上市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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