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咸阳居住证签注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在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获取相应的居住证相片回执,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材料如《陕西省居住证办理/咸阳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和《陕西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若需要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如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 法律分析 可以在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获取相应的居住证相片回执。 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 1.《陕西省居住证办理/咸阳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信息真实可靠) 2.《陕西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信息真实可靠) 3.居住证原件(申请时需要上交原件) 注:若需要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拓展延伸 根据《陕西省居住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咸阳居住证签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3年内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人员,应当提供近3年内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对于办理居住证签注的人员,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二十三条\t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各地已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十二条\t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一条\t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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