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结婚的证明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军人结婚登记条件及前期准备:年龄限制、自愿无配偶、非直系血亲、无不宜结婚疾病、常住户口、双方亲自申请、合法证件、照片三张,特殊要求包括义务兵、士官和军队院校干部学员。 法律分析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相关知识:军人结婚登记前的准备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军人结婚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9、义务兵、士官、军队院校干部学员的特殊要求: (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2)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3)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结语 军人结婚登记需满足以下条件: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自愿且无配偶;非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无不宜结婚的疾病;一方或双方为本辖区常住户口;双方必须亲自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提供合法、完整、真实、可靠的证件原件;提交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义务兵、士官、军队院校干部学员有特殊规定。请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材料并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结婚登记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