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使用公积金买二套房的条件规定如下:     1、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贷款还没有还清的,不能用公积金再贷款买二套房,若之前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买房或者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贷款已经还清了的,可以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2、若首套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过后又将首套房卖掉并还清贷款买另一套的,算作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一套房,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及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     (2)公积金缴存证明。在职员工可要求公司出具并且盖章,不在职员工则需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3)收入证明。可由公司开具证明证明收入稳定性,也资产证明,旨在向银行证明自己的还贷能力;     (4)抵押担保。用于担保的抵押物,有担保人的需要签下担保承诺书并由银行审核;     (5)首付证明和新房相关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