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规定 |
释义 | 辩护律师在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时,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除了提供上述三个证件,还需出示起诉意见书的复印件。而在审判阶段,律师会见被羁押的被告人时,除了上述三个证件,还需出示起诉书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法律分析 1、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守所要及时安排会见。 2、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师除了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3、在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律师除了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起诉书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拓展延伸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与限制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与限制是一项关键性的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律师需要提出正式的会见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其次,会见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通常在监狱或法院内进行。会见期间,律师与犯罪嫌疑人可以私下交流,讨论案件细节,并提供法律建议。然而,会见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会见可能会受到时间限制,每次会见的时长可能有限制。此外,会见内容可能受到监狱或法院的监管和审查。总的来说,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与限制旨在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司法程序,并保护相关各方的权益。 结语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与限制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法律规定。律师在会见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合法性。会见时间和地点有限,但律师可与犯罪嫌疑人私下交流、提供法律建议。然而,会见也受到监管和审查。总体而言,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各方权益,确保公正合法的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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