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人能否撤销赠与协议?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具体条件有所不同。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财产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未履行扶养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而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在六个月内撤销赠与合同。 法律分析 《民法典》中继承人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民法典中继承人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民法典规定房屋赠与合同继承人是否可以撤销 房屋赠与合同继承人可以有条件的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民法典中赠与行为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行为可以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是否能撤销 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几年可以撤销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一年内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可以直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 结语 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需满足条件。根据《民法典》,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赠与合同涉及房屋时,继承人也可有条件地撤销。赠与行为可在财产权转移前撤销,但公证、救灾等特殊情形除外。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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