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2、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3、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 4、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 5、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 6、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