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基金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
释义 | 建设基金可以抵扣进项税。土地增值税属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 基本建设基金属于国家财政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专项资金。在投资体制改革过程中,于1988年开始建立的一项制度。中央级基本建设基金组成部分: 1、已开征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中中央使用的部分; 2、已经开征的建筑税中中央使用部分,铁道部包干收入中用于预算内基本建设部分; 3、国家预算内 “拨改贷” 投资收回的本息(利息部分扣除建设银行业务支出); 4、财政定额拨款。 法律依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百分之四十。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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