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怎样确定被告呢 |
释义 |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行政复议如何确定被告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1、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2、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4、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由此可知,行政复议后不服起诉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被告。 经过行政复议被告确定是怎么确定的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确定与民事诉讼相比较而言,较为复杂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诉讼若干问题解释》)虽然做了一些规定,但不具体,在司法实践中不易操作,同时,在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时,也与民事诉讼规定的不同,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发现原告不适格,除非原告撤诉,法院只能驳回原告的起诉,而行政案件则不然,《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在行政诉讼中如何正确确定好被告,也是人民法院的责任和义务,笔者现就结合近几年的理论和司法实践谈谈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问题。 行政复议终局裁决被告需要怎样处理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申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的行政决定,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怎样申请行政复议呢 1、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时间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中被告举证是指什么呢? 在行政复议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参照的是行政诉讼法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可以说,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负举证责任的主要部分,申请人承担的是举证责任的次要部分。被告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最为重要的特殊证据规则,行政复议中被告举证并且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举证,不举证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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