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保金申报期为期限 |
释义 | 残保金按年计算征缴,申报缴费期限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2020年8月1日至9月30日,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款项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残保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雇佣在职职工或未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