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继承父母的遗产女婿有份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女儿继承父母遗产,其女婿是没有份额的,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对于遗嘱记载着其有份额继承的除外。 一、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怎么区别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主要区别是: 1、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生前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的继承;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情况确定;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由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几个。哪些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4、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立遗嘱,只要继承是合法有人,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二、怎样处理没有遗嘱的遗产 无遗嘱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程序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此外对公婆或公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应当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谓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作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由此可见,公民立遗嘱时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否则,该遗嘱无效。被遗嘱剥夺继承权的无独立生活能力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未成年法定继承人可依法律规定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必要时,还可以适当多分一部分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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