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居民应当在到达新的居住地后30日内,向所在地派出所报告登记。未按规定报告登记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同时,如果居民需要变更户口、居住证等相关证件,需要向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居民搬迁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居住地的,应当在到达新的居住地后三十日内,向所在地派出所报告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居民需要变更户口登记项目或者补录户口登记材料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条例》第七条:居民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