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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受伤工人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工人不满意工伤鉴定结果,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在进行复议或者诉讼时,需要提供有关工伤的证据材料,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伤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复议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劳动者。”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职工经工伤鉴定机构鉴定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如不同意,经与职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调解;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可以请求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履行工伤保险义务,或者用人单位不同意工伤认定的,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定工伤问题。”
    以上是针对题目“受伤工人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的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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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1 5: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