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听证会当事人和委托人可以同时参加吗 |
释义 | 行政许可法允许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不承担听证费用。听证程序包括提出要求、通知时间地点、公开举行、主持人回避申请、委托代理、申辩质证、制作笔录。异议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 法律分析 行政许可法并没有要求当事人必须本人参加听证,参考行政强制中听证程序的规定以及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律原则,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拓展延伸 听证会参与人员的规定及相关要求 听证会是一种法律程序,涉及当事人和委托人的参与。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和委托人可以同时参加听证会。当事人是直接受到案件影响的个人或组织,而委托人是被当事人授权代表其利益的人。他们可以共同出席听证会,以提供证词、陈述事实和辩护意见。然而,参与听证会需要遵守一些要求,如提前通知、提交相关证据和遵守听证会程序。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听证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便当事人和委托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益并参与案件的解决过程。 结语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许可和处罚过程中有权参加听证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参与。听证会是一种法律程序,要求行政机关提前通知当事人,并在特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的听证会。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在听证会中,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和证据,并允许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会的笔录应当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听证会的目的是确保公正和透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并促进案件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六节 特 别 规 定 第五十三条 实施本法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程序,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行政机关按照招标、拍卖程序确定中标人、买受人后,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依法向中标人、买受人颁发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规定,不采用招标、拍卖方式,或者违反招标、拍卖程序,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