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国如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
释义 | 一、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司法协助法》的规定,外国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若没有条约或者条约没有规定,则需要在请求书中载明一系列事项并附相关材料。同时,在没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情况下,请求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并且请求书及所附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文。 二、拒绝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情形 如果请求针对的行为不 法律分析 若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则需按照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提出请求书。没有条约或者条约没有规定的,应当在请求书中载明下列事项并附相关材料: (一)请求机关的名称; (二)案件性质、涉案人员基本信息及犯罪事实; (三)本案适用的法律规定; (四)请求的事项和目的; (五)请求的事项与案件之间的关联性; (六)希望请求得以执行的期限; (七)其他必要的信息或者附加的要求。 在没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情况下,请求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 请求书及所附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文。 律师补充: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提供协助: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请求针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在收到请求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于请求针对的犯罪正在进行调查、侦查、起诉、审判,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终止刑事诉讼程序,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三)请求针对的犯罪属于政治犯罪; (四)请求针对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 (五)请求的目的是基于种族、民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进行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刑罚,或者当事人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 (六)请求的事项与请求协助的案件之间缺乏实质性联系; (七)其他可以拒绝的情形。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如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寻求司法协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我国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协助。 首先,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我国,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审理。当事人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审理。 其次,当事人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我国民事案件中,证据材料通常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和鉴定意见等。刑事案件中,证据材料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 最后,当事人应按照法院要求提交申请。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则会发出《民事诉讼法》或《刑事诉讼法》的司法协助令,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协助执行。 总之,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寻求司法协助,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按照法院要求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二章 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提出、接收和处理 第一节 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第十二条 对外联系机关收到外国的有关通知或者执行结果后,应当及时转交或者转告有关主管机关。 外国就其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案件要求通报诉讼结果的,对外联系机关转交有关主管机关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八章 移管被判刑人 第一节 向外国移管被判刑人 第五十五条 外国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移管外国籍被判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向外国请求移管外国籍被判刑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