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负责处理质量问题投诉的部门是哪个? |
释义 | 产品质量问题投诉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消费者可获得产品价格十倍的赔偿,欺诈行为赔偿金额为三倍购买价格或服务费用,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护理费、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赔偿,财产损失可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食品安全问题还可要求支付十倍赔偿金。 法律分析 质量问题投诉可以找以下部门下: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到当地的市场监督局管理局进行投诉;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市质量管理工作; 3、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可以选择到消费者保护协会等法律授权的组织进行投诉; 4、企业主管部门,可以向生产该产品的企业主管部门投诉; 5、商检部门,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6、人民法院。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如下: 1、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最高可以获得原产品价格的十倍赔偿; 2、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3、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5、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拓展延伸 质量问题投诉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质量问题投诉应该向质量监督部门投诉。质量监督部门是负责监管和管理产品质量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亲自前往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在投诉时,消费者需要提供详细的投诉内容、相关证据和联系方式,以便质量监督部门能够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应。质量监督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质量问题,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如果消费者对质量监督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相关行政机构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 结语 消费者在面对产品质量问题时,可以向多个部门投诉,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规,消费者有权获得合理的赔偿。最高可获得原产品价格的十倍赔偿,欺诈行为可要求三倍赔偿,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也有相应的赔偿规定。质量问题投诉应向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提供详细的投诉内容、证据和联系方式。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相关行政机构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四章 煤炭经营 第四十四条 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供应用户的煤炭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质级不符、质价不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五章 罚 则 第五十八条 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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