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领结婚证离婚彩礼是否需要退还 |
释义 | 没有领结婚证,分手后彩礼可以要回来。法律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将支付的彩礼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没有领取结婚证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 一、结婚后按照当地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退还吗 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索要的彩礼,如果属于双方自愿的原则,没有造成彩礼给付人经济生活困难并达成结婚缔约和结果,彩礼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退还的。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若双方离婚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彩礼应当返还: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法律规定彩礼嫁妆应该如何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男方是不可以分割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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