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和我县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促进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我向社会和广大家长郑重承诺: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我郑重承诺: 1、不借子女升学之机举办“升学宴”敛财; 2、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 3、不将庆贺宴请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人员; 4、不参加亲属以外人员子女的升学宴请及送礼金、礼品;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