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想变更抚养权案只是一方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 一、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二、抚养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是双方作为孩子抚养人的法定权利。一般说来,双方是可以协商签订协议书,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是否变更。具体来说,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 ①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②子女的抚养权判给一方,但子女实际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 ③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④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⑤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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