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夫妻双方均无异议且未达成协议,彩礼买车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彩礼明确指定归男方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彩礼款项用于购买夫妻共同使用的车辆,且双方均无异议或者已经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应当视彩礼买车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彩礼明确指定归男方所有,或者在购买车辆时双方明确表明该款项为男方个人财产,那么彩礼买车款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款项应当归男方所有。 如果彩礼买车款项为男方个人财产,但是车辆登记证上注明为夫妻共同所有,该如何处理?如果车辆登记证上注明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在法律上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彩礼买车款项为男方个人财产,车辆也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车辆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按照比例分割。 彩礼买车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协议。如果双方无异议或已经达成一致协议,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前协商时选择合适的方式记录彩礼,以便在日后证明彩礼的性质和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