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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管辖权异议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二)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一、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几份给法院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向法院提交一份就可以的。对于管辖权的异议,应由法院内部自行根据法律规定来审查并作出裁定,无需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也无需对方当事人答辩,所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要向法院提供一份异议书就可以的。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二、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十五日内。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当事人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表示接受法院管辖的,就认为是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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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4 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