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包含哪些内容? |
释义 | 管辖权异议的主旨是当事人对受理案件的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在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应审查异议,若成立则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若不成立则驳回。异议提出主体应为被告,且必须符合时限要求。异议成立后可上诉。 法律分析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只要认为受理诉讼的法院或将其诉讼案件移送受理的法院没有管辖权的时候,就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是管辖权异议包含哪些内容呢?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据此,提出管辖权异议,应符合下述条件: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是本案的当事人,且只能是被告。因为,原告不存在提出异议的问题,原告的起诉本身就说明原告认为受诉法院具有管辖权。第三人也 不能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 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是 通过支持一方当事人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利益,由于他在诉讼中始终相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所以,他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 议。 2.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提出,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内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视为放 弃了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以后不得再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把提出管辖辖权异议限制在案件进入实体审理之间,是为了避免管辖权异议成立而 造成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避免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被不适当地中断迟延。 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的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了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后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 上诉。当事人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后,即应按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结语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提出异议的主体应为本案被告,且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二是异议必须在案件进入实体审理之前提出,逾期提出将不予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符合条件的,受诉法院应进行审查,成立的应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不成立的应裁定驳回。裁定书应送达双方当事人,如对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后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一旦二审法院确定管辖权后,当事人应按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审判程序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总则第二章管辖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总则第二章管辖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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