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两种提取方式,第一,一次性提取。即: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二是“按月偿还贷款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后,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天津市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建议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全款发票、还款凭证或借据(如购买的为二手私产房还需提供产权证)到就近的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审核并办理提取。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后,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