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关于取消32.5水泥的文件 -法律知识 |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7月10日起发布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3号修改单。1在GB175-—2007的第2号修改单的基础上,6.4条更改为:“6.4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中显示,国家标准编号为GB175-2007的通用硅酸盐水泥(第3号修改单)正式实施日期为2019年10月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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