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生女儿有没有赡养母亲的义务 |
释义 | 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均对其父母承担法定的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应承担法定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我国法律所倡导的是幼有所养,老有所依。所以当成年子女不履行其赡养义务的时,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是可以要求其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法院将予以支持。 一、成年子女的责任与义务 成年子女的责任与义务主要是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二、老人得不到赡养怎么办? 老人得不到合理赡养的,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对其尽到赡养义务。因为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子女拒不履行判决的,老人还可要求法院对子女强制执行。 三、子女可否告其他子女不赡养 子女可以告其他子女不赡养。 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4、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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