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重婚罪的自诉主体是重婚罪的被害人,被害人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即被害人依法享有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正当权利或利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受害,包括精神损害、身体损害、财产损害以及其他方面有形和无形的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