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从事哪些劳动 |
释义 | 未成年工一般是指年龄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有: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等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对未成年工身体健康特别有害的工作等。 一、未成年工作劳动法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等劳动;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侵害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其他。 二、多少周岁不算童工 十六周岁不算童工。 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劳动法对未成年劳动者的特殊保护有: 1、上岗前培训。未成年工上岗,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 2、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上、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 4、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在下列时间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察: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工作满1年; (3)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三、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什么 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内容包括: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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