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二手房时要审查什么事项 |
释义 | 购买二手房时要审查以下事项: 1、卖方是否取得房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卖方是否拥有100%产权,有无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3、证载房屋状况与现状是否相符; 4、有无产权纠纷; 5、有无抵押、查封、扣押等限制条件。 一、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 1、核查卖方的身份是否是真正的房主; 2、卖方的婚姻状况,如果卖方已婚则要求其配偶到场并书面表示同意卖方出售上述房产; 3、是否所有的共有人及其配偶都已经到场并且同意出售; 4、卖方提交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否属实,如有需要应当到房产部门查档或者到房屋现场考察; 5、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以何种方式取得的,是否存在禁止买卖的情形; 7、房产是否存在被抵押的情形,如果已经被抵押是否已经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8、是否存在被出租的情形,如果已经被出租是否承租人已经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公证员如果到登记机关查询登记档案应当现场制作查档记录,对房屋现场考察的也应当制作现场笔录,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拍照、摄像等一些辅助手段。 二、二手房买卖的话合同签订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1.注意卖房者是否为房屋的真正产权人,是否拥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这个是主要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2.注意卖方是否可以提供合法的证件。 3.注意向有关房管部门查验所购二手房产权的来源。查验房主是谁,如果是共有财产,查验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另外,查验登记日期、成交价格及房屋平面图。 4.注意在买卖合同中对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交房程序等作出明确、可操作性的约定。 5.注意查验二手房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只记录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及原始成交事实,至于该房是否有其他债务负担,需查验有关证明文件,如抵押合同、租赁合同,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 三、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二手房交易时应如何防范风险 下列二手房不能买卖: (一)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二)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或者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四)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五)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六)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七)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八)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交易时防范下列风险: 1、确认房主:核实真实身份。 2、确定房屋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 3、明确付款方式。 4、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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