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土地荒芜,归属权是否依旧?
释义
    承包经营的土地连续两年以上抛荒,原发包单位应终止合同并收回土地。未被收回的土地仍属于原承包者。超过动工日期一年未开发的出让土地需支付土地闲置费,可由原耕种者或用地单位耕种。满两年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可无偿收回。
    法律分析
    1.承包经营的土地连续两年以上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如果所承包的土地虽已抛荒但未被收回的,仍属于原土地承包者。对于出让的土地,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的,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拓展延伸
    土地荒芜下,归属权的法律保障是否存在漏洞?
    在土地荒芜的情况下,归属权的法律保障是否存在漏洞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土地荒芜可能导致土地所有权的不明确或争议,给归属权带来不确定性。法律保障应确保土地所有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但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漏洞。例如,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制度是否完善、土地权属证明的真实性是否可靠等。此外,土地荒芜可能导致土地被闲置或滥用,相关法律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是否充分也需要审视。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法律保障机制,以确保土地归属权在土地荒芜情况下的有效保护。
    结语
    在土地荒芜的情况下,土地归属权的法律保障是一个重要问题。确保土地所有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至关重要。然而,目前存在一些法律漏洞,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例如,土地所有权登记制度的完善和土地权属证明的可靠性等方面,需要加强监管和改进。此外,对于土地闲置和滥用问题的处理也需要更加充分的法律规定和执行。为了确保土地归属权在荒芜情况下的有效保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法律保障机制,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十九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8 20: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