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商标 已经过期了是可以续展的。 注册商标 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商标注册 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法律客观: 《 商标法 》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 商标 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 商标注册申请 ,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