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告知了自己患有肺动脉高压,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该情况对保费进行调整或拒绝承保。但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发生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条: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价值、质量、数量、保险标的的所在地、所处环境等情况,以及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有关情况,可以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 2.《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或者虚构保险标的等情况,致使保险人无法确定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保险合同法》第二十四条: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保险合同法》第十九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就保险标的的价值、质量、数量、所在地、所处环境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其他情况,可以协商确定保险费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