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律师费可以先付,也可以后付,主要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律师和当事人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的内容包含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