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有, 1.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是市场活动的主体,如:有些招投标项目,会限定参加成员只能是公司等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而且,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 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