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的使用人应该遵守相关的物业管理规定,根据规定使用房屋以及其他的公共设施,还要交纳相关的费用,并且要自觉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生活秩序以及管理秩序;房屋使用人有权利要求更换服务不好的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以劝阻、制止以及举报妨害小区管理秩序、生活秩序以及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根据《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房屋使用人应当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定,按照规定使用房屋和其他公共设施,交纳有关费用,自觉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房屋使用人应当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定,按照规定使用房屋和其他公共设施,交纳有关费用,自觉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管理秩序;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服务不好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更换,有权对妨害小区管理秩序、生活秩序和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居民入住时,应当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住用合同,遵守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