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年审过期,可能已经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可以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  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