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第一步,办理变更批准证书。 (1)到新注册地的直属管理部门去办理同意迁入本地区的同意文件。 (2)到原注册地的管理部门去办理注销迁移批准文件。 (3)去新注册地的直属管理部门领取新的批准文件。 第二步,办理 变更营业执照 。 1)到原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该企业工商“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并销原工商营业执照。 2)新注册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入手续,并直接申请新的营业执照。 第三步,办理 变更税务登记 。 1)到原税务局去办理原税务登记注销,并申请税务迁出。 2)到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新的税务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