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