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规定的无名合同案由:     1、吸收原则;以合同主要内容为主,吸收次要内容,确定符合同关系基本特征的原因;     2、类推原则;在混合合同中,无名合同的内容包括著名合同的内容,具有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可根据相应的著名合同确定原因;     3、结合原则。两个以上独立存在的合同可以是著名合同,也可以是既有名合同又有无名合同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