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环保局属于国家执法单位,私自揭环保局的封条,属于妨碍执法,触犯了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条例,可能会被提起公诉,甚至引为相关判决的加重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