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两车直行相撞的情形有: 1.追尾的,后车全责。 2.侧面碰撞,变道方全责。 3.侧面碰撞,双方变道,同等责任。 4.倒车、溜车的,前车全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