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     1、交通事故分级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规定: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二、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光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