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购买的重疾险在理赔时拒绝支付因为肺动脉高压而产生的费用,我是否可以申请重新审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同时,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必须严格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和认定。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认定不合理,可以申请重新审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一百零一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必须严格依据保险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和认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当事人对于审判机关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总结: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对于其肺动脉高压的理赔认定不合理,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同时,应当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合理的维权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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