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西安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由市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病、门诊康复、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调节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     法律依据:     1.《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病、门诊康复、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调节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七类项目。     2.《陕西省农村合作医疗办法》第七条规定,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项目和在规定范围内的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病、康复治疗等项目,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5%。     3.《西安市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病、门诊康复、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调节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七类项目。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