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行为人非法取得、控制他人财物,一般出现在财产犯罪和部分职务犯罪当中,例如盗窃罪、抢劫罪,甚至是挪用公款罪进行非法活动等罪中。行为人主观上是存在犯罪故意的,企图通过危害行为来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客观上已经处于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并非要求该财物是在行为人的手上,而是行为人能够支配处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